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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红廉丛书
树浩然正气
养清廉之德
你读我读声声传响
家事国事事事担当
姚崇(本名姚元崇,651年—721年),字元之,唐陕州硖石(今河南陕县)人。
姚崇曾先后在唐朝三位皇帝手下任宰相,并协助唐玄宗实行改革,除掉弊政,为实现“开元盛世”做出过重要贡献。但他自奉俭约,清廉寡欲,曾作《五诫篇》,提出“为政以公,毫厘不差”,“其身既正,不令而行”,“与其浊富,宁比清贫”等主张,带头移风易俗。他身为宰相,却不置府第,住在离朝廷很远的地方。他上朝处理完公事,往往因路远,天黑前不能回家,就住在附近的罔极寺里。唐玄宗批准他全家搬入四方馆(属中书省)居住,但他以那里有众多文书,不适合家人去为由,始终住在旧址。
开元四年,姚崇因儿子广通宾客,受人馈赠,觉得自己身为宰相,愧对国家,加上中书省主簿赵诲“受胡人赂”,便自请辞职。开元九年,姚崇因病去世,留下遗嘱,要求自己死后入殓,只穿平常衣服,一切从俭,并告诫子孙:“汝等身没之后,亦应由子孙依吾此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