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0月01日 星期三  | 林州市廉政教育中心(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)官网
当前位置:首页 > 太行问廉 > 廉洁文化
红廉读书 | 不畏权贵的县令李元纮
发布时间:2025-08-28 浏览:33


读红廉丛书

树浩然正气

养清廉之德

你读我读声声传响

家事国事事事担当


今天与您分享的是《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廉洁文化丛书——中华廉吏纪述》中的《不畏权贵的县令李元纮》。



李元纮(?—733年),字大纲,唐雍州万年人,出身官宦世家。

唐中宗神龙年间,李元纮任雍州司户,管理民事。当时,太平公主倚仗权势,开府置官,宰相进退,系其一言,文武百官,望而生畏,至于平民百姓,自不待言。一天,她到雍州一座寺院游玩,看中该院一盘石磨,即令随从带走,众僧急到元纮那里告状。李元纮时为七品官,不畏权势,当即受理此案,确认石磨为寺院合法财产,而太平公主纯属恃强凌弱,霸占民财。于是,他甘愿冒着丢乌纱、掉脑袋的风险,毅然把石磨断归寺院。雍州长史窦怀贞闻知元纮断案结果后,“大惊,趣改之”,即令元纮撤销原判,速将石磨恭送太平公主。李元纮对窦怀贞这种媚上欺下、屈尊枉法的行径非常愤慨,当即于判决书上写道:“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”这就是后来流传千古的“执法如山”这一典故的由来。

    

服务热线

0372-6106666

0372-3886789

学院公众号

学院公众号

学院VR全景

学院VR全景

>
学院VR全景
VR全景
点一点看学院实景
预约培训
0372-6106666
0372-3886789